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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2日,華西城市讀本記者從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,因乘車後無錢支付車費,害怕司機找“混社會”的人,南充營山19歲男子王某刺死了出租車司機,被判處死刑。
  去年12月8日,南充營山縣警方在封竇鄉夕照村琵琶寨處,發現了失蹤的哥廖某的屍體。經調查,發現南充營山男子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,當晚10點,民警將王某抓獲。今年6月17日,被南充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。
  據犯罪嫌疑人王某交代,當日,他在營山縣攔了一輛出租車,與的哥廖某商定以40元價格將其送到封竇鄉。但到目的地後,王某稱沒有帶錢,兩人先僵持了一段時間,“他拿出電話說,要找混社會的人來”,王某說,害怕的他與廖某扭打起來,並用隨身攜帶的摺疊刀捅傷了廖某,因害怕其報警,他掐死廖某後一人跑回了家中。
  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,王某犯罪性質特別惡劣,社會危害性及後果極大。考慮其剛成年,遂判處其死刑,緩期兩年執行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同時賠償受害司機家屬17936元。
  華西城市讀本記者劉虎實習生 高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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